青島市施工圖審查機構聯席會議辦公室
關于印發《青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審時限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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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建設單位、各勘察設計單位,各有關單位:
??? 近年來,全市各建設單位、施工圖審查機構、勘察設計單位在勘察設計及文件報審環節,認真履行主體責任,全力推進全市工程項目建設。但同時也存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后報送不及時,甚至長時間停滯的現象,影響全市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。為進一步夯實主體責任,加快推進項目,根據《關于優化施工圖審查服務推動勘察設計提質增效的通知》(青建發〔2018〕47號)等有關規定,我們研究制定了《青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審時限管理辦法》,現印發你們,請在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審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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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島市施工圖審查機構聯席會議辦公室
?????? 2023年5月29日
?青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審時限管理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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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施工圖審查過程中,報審單位應及時按照審查機構意見進行修改,大型項目應在20個工作日內、中小型項目應在10個工作日內修改完成,并及時申報復審。
2.在規定時間內未申報復審的,大型項目延期不應超20個工作日內、中小型項目延期不應超10個工作日。超出上述時間的,應由建設單位及勘察設計單位向審查機構提交書面情況說明,說明項目進展情況、存在的問題及預計申報復審日期。
3.初審后,大型項目超40個工作日、中小型項目超20個工作日未申報復審,且未提供書面情況說明的,審查機構將出具不合格報告后,結束本次審查;提供書面情況說明后,未按照說明的預計申報復審日期報復審的,審查機構將出具不合格報告后,結束本次審查。
??? 4.對于出具不合格報告后結束的項目,建設單位應重新進行審查。
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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