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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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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財政局 關于開展推薦選拔2016 年青島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青組總字〔2016〕78 號 各區、市黨委組織部,市委各部委、市直各單位組織(人事)處,中央、省駐青各單位組織(人事)處:為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,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,根據《關于實施“青島英才211 計劃”,加快推進“百萬人才集聚行動”的意見》(青辦發〔2012〕19 號)有關規定,現面向全市組織開展2016 年青島拔尖人才推薦選拔工作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一、推薦選拔原則堅持民主公開、競爭擇優、嚴格標準、總量控制的基本原則,不受學歷、職稱、年齡、身份等限制。推薦選拔突出以下原則:1、著眼高端、服務發展。推薦選拔重點向自主創新能力強、行業示范帶動作用好、經濟社會效益突出、社會影響力大、群眾認可度高的優秀人才傾斜。重點圍繞新一代信息通信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生物醫藥、智能制造、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,現代服務業和傳統優勢產業,以及教育、衛生、文化等社會公共事業推薦選拔一批高層次優秀人才。2、以用為本、崇尚實干。推薦選拔堅持以品德、能力和業績為導向,突出專業性、創新性、實用性,重真才實學、重工作實績、重實際貢獻,立足崗位職責要求,從基層生產科研、臨床教學以及經營管理一線推薦選拔一批“人崗相適、人職匹配”的優秀實用人才。3、統籌兼顧、優化結構。立足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,在“好中選優、優中拔尖”的前提下,統籌做好經營管理人才與社會公共事業人才、創新型科技人才與應用型人才、駐青單位人才與市屬單位人才的推薦選拔。根據拔尖人才隊伍結構需要,適當調整有關領域和行業的推薦選拔比重。二、推薦選拔條件凡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工作的各類優秀人才,政治堅定,思想作風正派,遵紀守法,崇尚科學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,20...